十项新法规实施 房东们出租房再难逃税

2006年12月29日08:25    作者:邓国芳
  在媒体工作的小郭在杭州城东都住了两年多了,打算趁着元旦节假日重新找个住房,顺便换个环境。好不容易在永康苑小区找了一处房子,结果在商讨租金时,房东说:如果再要便宜点,那么出租房产税和数字电视费用都由你出。

  “以前租房也没听房东说要缴出租房产税啊。”小郭纳闷了,回去上网查了一下,结果发现:12月7日,浙江省地税局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加强出租房产税收征管,明确个人出租房产而发生的应税行为,房东出租和转租都必须纳税。

  每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都将直接间接、或多或少地影响和改变我们的生活。2007年元月1日起,又将有一批新的政策将要实施,你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二。

  居民入境不填登记卡

  候检时间可以短一些

  记者从杭州边检站获悉,为便利中国公民入境,公安部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入境无须再填写入境登记卡,这就意味着我省居民自境外入境国内时,在边防检查现场的候检时间将进一步缩短。

  据了解,目前赴港澳居民、符合礼遇条件的高级代表团、港澳居民、持用团体出国(境)旅游名单的中国旅游团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员工等,已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登记卡。截至今年12月20日,杭州口岸入境人员125万多人次,其中不用填写登记卡的有36万多人次,占出入境旅客总数的28.8%。

  个人出租房子缴税

  房东们再难逃税了

  12月7日,浙江省地税局发布了《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个人出租房产而发生的应税行为——包括房东出租和转租行为都必须纳税。这一办法实施后,出租房产税收征管工作将大大加强。

  据了解,房东要缴税的事并不新鲜,我省早在2003年就有了相关规定。但是采取的是自行纳税申报,所以很多房东都没有主动去缴纳。这一次,省地税局再次发文明确必须缴税,而且还要强制备案。看来,这一次房东们再难逃税了。

 [1] [2] [3] [4] [下一页]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全部评论>>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出租房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