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中奖者可能是国税局司机 当地倍投成风

2007年12月05日08:55  来源: 南方网  


  调查:要留写通稿时间

  疑问4

  发布时间为何推迟?

  网友疑问:下午2点20分已兑奖,为何到晚上6点多才对媒体公布?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再次采访了甘肃省福彩中心副主任于振海。于振海仍然强调,他们是完全按程序给亿元巨奖得主办理兑奖,肯定没违规。

  他从中彩网上搜出财政部2002年3月1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其中,“第十七条彩票机构对中奖者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中奖者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

  “现在还没彩票法,国务院委托财政部监管彩票发行,财政部的规定就是现时中国彩票的最权威法规。”于振海说:“中奖者不同意接受采访,如果我们让记者采访了,那我们是不是违规?”

  于振海昨日透露,之所以下午2点20分已兑奖,到晚上6点多才对媒体公布,是因为要按程序走,要留写通稿时间,通稿还要经中彩中心(即国家福彩中心)审稿,才能发布。

  不过,尽管网上针对中奖者的身份的质疑仍然不断,但是,网易的一份网上调查却显示,在回答“面对突然出现的亿元大奖得主,你觉得―――”这个问题时,截至昨晚6点18分,共有4044人投票,其中1233票投了“保护中奖者的信息,该赞”,占了最大比例:30%.

  ■律师说法

  著名律师朱永平:

  中奖者没义务公开身份

  有彩民提出,彩票中奖前是一张白纸,中奖后则是一张有价证券,如果全国人民要求公布中奖者信息,包括其身份、年龄、职业都应该公开,只有其住所、电话属于个人隐私不宜公开。

  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著名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朱律师表示,此说法欠妥。国家彩票法律法规缺乏,没有博彩方面的法律,只能参照国务院行政规章。民事诉讼隐私权方面保护中奖者有他的隐私权,中奖者的身份、职业、通信地址、电话以及家庭等个人方面的隐私受法律保护。朱律师个人认为,要尊重这种隐私权,中奖者和彩票中心有权不公开。彩票中心作为管理机构也有权力、有义务保障中奖者隐私权。

  到底有没这个奖与个人隐私权是分开的,朱律师认为,中不中奖,是不是有恶意串通,彩票中心是不是弄虚作假,有人质疑很正常,但这么大的恶意串通,可能性不大。从尊重隐私权来讲,要从未来博彩立法进行明确的保护。

  公民的知情权,属于政府需要向公众公开,只有政府信息公开化,属行政法规范畴。彩票发行机构的信息以及个人中彩的信息,还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之列,没有义务一定要公开。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公开就不公开,即使全国人民要求公开也不适宜,也不尽合理。


(责任编辑:项鹏(无效))

(责任编辑:项鹏(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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