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卖公司 无奈圈里“认钱不认人”(图)
作者:刘嘉琦昨日,在香港举行的刘德华加盟东亚唱片大型记者会上,刘德华戏称自己和东亚唱片是“一对男女,经过多年了解,情投意合,终于决定嫁了”。而对外界的种种传闻,刘德华没有正面回答:“你们不是一直说我该休息吗?现在我在音乐方面可以轻松一点了,你们又问为什么要卖……你们到底想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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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香港无线电视台(TVB)后,刘德华一直是由“自己人”打理经纪、唱片和演艺方面的合约。唯一例外发生在2003年,刘德华与他人合组经纪公司,但最终落得合作双方对簿公堂的结果。之后,刘德华便一直自主合约。两周前,刘德华以2亿港元的身价加盟东亚的消息开始在香港娱乐圈流传。很多人一方面为这么惊人的天王身价吃惊,另一方面也对刘德华放着老板不做,甘心转投林建岳旗下感到难以理解。
刘德华昨日表示,他将自己1993年以来所有歌曲的版权,加上未来三年自己30首歌的唱片约,一并卖给了东亚唱片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合约上规定我不能说,不然我会被告,但那个价格肯定是让我很满意的。”否认盛传的2个亿的价码,刘德华开玩笑地说自己也很想有这个价钱。
为什么要卖?这是媒体昨天除了签约价格外最关心的问题,毕竟刘德华这么多年来的歌曲版权价值还是相当可观的。“但是不卖的话,难道抱着到老死吗?”在刘德华看来,此举是相当正常的商业行为,“就像嘉禾、邵氏会把他们电影的版权卖给其他公司一样,都是一种资本专卖。只是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和价格。我和林先生从2003年《无间道》开始合作,一直很好。这次只是时机到了,我觉得该卖了。”
形容签约时的感受,刘德华用了一个词“轻松”。他说当老板很多事情需要亲力亲为,“其实行政上的事情,比让我演戏、唱歌累多了。但现在,至少音乐部分的事情我可以完全交给东亚唱片去打理了。”
(责任编辑:项鹏(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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