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摒弃经济适用房 大力发展廉租房

2008年01月04日14:42  来源: 数字商业时代    作者:韩笑


  茅于轼数次在公开场合“抨击”经济适用房,“力挺”廉租房建设。究竟是何原因使茅老对这两项同为保障性的住房政策如此“爱憎分明”?

  近日,经过三山园社区11位听证员的一致认可,52岁的北京居民游传树成为了全市第一个通过听证会审核具有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据悉,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的居民今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要经过这一严格的听证程序。这项制度有望在当地多个街道推广。

  作为国家房地产政策中影响国计民生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尽管其初衷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但是由于监督缺失、管理疏漏,实惠并没有完全真正落到政府本来针对的困难家庭,却被一些开发商钻空子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本应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优惠和资源,就这样被开发商、被高收入家庭所占享。因此,自出台以来一直都在饱受议论,褒贬不一。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就曾在公开场合多次“炮轰”经济适用房,称“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近期举办的“2007中国房产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上,本刊记者专访了茅于轼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态度,他毫不客气地提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买房子,而是有一个合理的地方住,经济适用房政策要赶紧停下来,大力发展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是对市场公平的破坏

  《数字商业时代》(以下简称为DT):经济适用房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按道理,这是政府提供给困难家庭的一项福利,但是曾在多家媒体看到关于您 “炮轰”经济适用房的观点,能解释一下您为什么持这一观点吗?

  茅于轼(以下简称为茅):我极力反对政府免费提供经济适用房土地,我们可以假定建设一处经济适用房用地值一亿元,政府卖了两千万元,或者说就是白送的,政府就损失了八千万或一个亿,这笔钱可以解决多少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而引起这一现象,我觉得主要原因有四个:

  第一,中国地产行业当前可能会存在一些个别权钱交易的现象,大家知道经济适用房是便宜房,比市价要低很多,很多人想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抓阄,但是还是会出现问题。我反对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因为没有办法公平分配,并且分配过程中一定会造成腐化的机会。

  第二,中国经济还不发达,国家有限的资金应该首先照顾最困难的人,而不是照顾那些有能力有钱买房的人,很大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买不上房,应该先从这方面入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应该是提供给住不起房子的中低收入人群一个合理的地方住。

  第三,建经济适用房是很不公平的政策,经济学的角度上分析财富的分配是按照创造分配,你创造多少拿回去多少。抓阄的办法根本不利于财富的创造,又不利于公平。讲公平的话,应该把创造出来的财富分给最困难的人。它不利于公平,又不利于效率,所以不应该有经济适用房的存在,更不应该用抓阄分房的办法去解决。

  第四,国家如果建设经济适用房,也是在变相的破坏房地产市场。市场是要公平竞争,现在来了一批经济适用房,它不是按照市场规则买卖的,因为房地产市场只能有一个价格存在,不应该有商品房一平方米一万元,而经济适用房一平方米三千元的格局出现。

  DT:廉租房作为政府的保障体系之一,自1998年国务院23号文件出台之日起,便受到了百姓和业界人士的高度认可。那您认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本质上的区别是什么?

  茅:我觉得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中低收入人群(着重于低收入人群),可以通过申请廉租房的方式,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不会因没有“钱”而夜宿街头。而经济适用房不同,没有“钱”是绝对不能住进去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商业行为下的产物。

  DT:受传统思想影响,大多数国人都希望有自己的房产,如果中国取消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中低收入人群会不会是一个心灵上的打击,觉得唯一置业安家的曙光都消失了,更会造成不良影响?

  茅:不会,再过二十年,或者十多年以后,等我们收入水平可以大大提高了,到那个时候就不需要廉租房了,这个时候我们再搞经济适用房,那才是发展经济适用房比较好的时候。


(责任编辑:张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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