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利:新增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机构的公告

2008年04月22日06:26    作者:lga_auto


关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根据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即日起新增代销机构开始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今后本公司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办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新增代销机构

   新增办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深圳平安银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办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基金转换费

   投资者在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转换时,转换费率暂定为0,暂不收取补齐的申购费率或赎回费率。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情况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按价外法计算方法如下:

   转出金额=转换入金额=B×C×(1-D) /(1+G)+F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或者说是转换费和其他费用),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结转的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四、业务咨询方式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byfunds.com/;http://ibao.byfunds.com/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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