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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属性应当是证券

2019-11-02 15:12:13 和讯网 

  和讯网11月2日消息,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第七届年会在北京举办。本届年会以“金融改革开放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局长、CWM50学术总顾问吴晓灵谈及了资产管理产品金融属性的相关议题。

  吴晓灵表示,资管产品的金融属性应当是证券。她表示,将集合投资计划(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界定为证券是资产管理市场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个认识,整个资产管理市场就欠缺明确的法律基础。《证券法》是资本市场最基础的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其特殊法。

  就对证券要素的判别上,吴晓灵引用了美国法院对证券要素判断的判别方法:1)投入资金;2)用于合资盈利的项目之中;3)依靠他人运作;4)以求得利益。

  吴晓灵表示,证券就是一张证明,是一种财产权益的可分割可转让或可交易的凭证或投资合同。各类集合投资均符合上述的判断,应将集合投资计划(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纳入证券的范畴。

  另外,她提到,需要对万能险、投连险的投资账户的属性做进一步的研究。保险公司发行万能险收到保费后,进入两个账户:一个是保险公司普通账户,一个是万能账户。普通账户就是传统保险公司得到保费以后进行投资运营的账户,万能账户则是用于投资增值的账户。万能账户有预期收益率,不同预期收益的账户投资组合不同,所以万能险有不同的投资组合账户。这个账户集合了很多人的钱做组合投资,与投资基金基本类似。唯一的区别是其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支付各种费用,如保险的各种费用、平滑账户利润的支出;另一部分是投保人选择万能账户的收益。

  而现在对万能险投资账户是否适用公募基金的监管规则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另外有争议的是投连险的投资账户,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一家保险公司开发了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美国证监会起诉发行投连险的公司未经注册发行证券,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投连险投资账户的性质属于基金,应纳入投资公司(基金)监管范畴。

  所以,美国现在所有的投连险产品都接受证监会和州保险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而我国投连险的投资账户性质并未明确为基金,也未明确其应受证监会监管。

(责任编辑:唐欣欣 H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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