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事实上,近日有多起养老骗局的案例被曝出,例如以房养老结果却跑路、号称预售结果却是非法吸收存款、引诱老年人购买投资产品实质是用房产抵押借款等。方式层出不穷、变化多端,但都使得被骗老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告诉理财不二牛(ID:buerniu5188),现在有不少以保健、投资理财、养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老年人手里有大量闲置资金、对新兴的社会信息不熟悉、缺少家人的陪伴和支持、容易轻信他人的特点,虚构事实、设计圈套,骗取老年人的储蓄存款。而监管机构此次发文也重点提示了养老骗局的四大风险。
养老服务警惕四大风险隐患
此前腾讯110平台发布的《中老年人反欺诈白皮书》显示,交易诈骗、返利诈骗、交友诈骗、兼职诈骗、仿冒诈骗、金融信用诈骗,是中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最易遭遇的六大骗局。而“以房养老”这种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行非法集资之实的新型骗局,近几年出现的频率在日益提升。
此次官方发布的公告也指出,这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一、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四、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律师:老年人进行大额投资前应听取专业人士建议
王丽告诉牛妹,当前社会上出现的诈骗类型非常多,主要包括养生保健型诈骗、投资理财型诈骗、收藏鉴定型诈骗、骗婚骗财型诈骗、以房养老型诈骗、电信类诈骗等,也有很多混合了多种类型特点的诈骗犯罪。“这些诈骗活动,通常都是以保养健身、养老、财产保值增值等老年人较为关注的信息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设计骗局,鼓动老年人进行投资。”
据媒体报道,运营多年、号称长沙“唯一一家江景房养老风水宝地”的爱之心老年公寓被曝出非法吸收存款、近四千位老人损失超5亿。而近日南京中院对被告人曹斌铭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曹本人此前控股了多家“爱晚系”公司,几年间以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在多个省、市成立众多关联公司,以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纵观这些养老骗局,其实“套路”都非常相似:首先,深入小区散发养老服务传单、组织旅游等,吸引老人了解“以房养老”;第二,让老年人抵押房产借款;第三,先替老人还钱,等老人上钩;第四,引诱老年人购买相关投资产品,实质上是让其用房产抵押借款;最后这些公司“跑路”,老人不仅房子没了还背上贷款。
一位曾在北京某养老服务公司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者告诉牛妹,一方面,老年人缺乏法律常识和风险意识,受骗后可能轻易进行大笔投资,使其丧失对自己财产的控制权、遭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大量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活动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给受骗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对于我们这些从业者来说,也影响了行业生态,因此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政策都很重要。”
对此,王丽提醒道,“首先,老年人在进行大额投资前应与律师等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士取得联系,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对投资活动的真伪、是否属于合法投资,进行切合实际的判断,避免因受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其次,应在投资专业人士的帮助下,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多样化选择不同的投资理财方案,了解不同的投资理财产品的回报率和风险,对于高于市场普遍标准、收益极高的理财产品要有足够的警惕。最后,在进行大额投资前,应与家人取得充分的沟通,避免因大额投资引发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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