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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不法分子打着“投顾”幌子非法荐股

2019-12-11 06:27:37 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李正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子通讯设备的日新月异,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打着各种旗号进行非法荐股的活动也是屡见不鲜。

一位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自称是券商投资顾问,实际上却干着“非法荐股”的勾当。

“这些不法分子,有时会直接告诉你买入的股票和价格,甚至连买卖对手方都已经找好,就等投资者上当。”该负责人介绍称,随着微信的普及和通讯手段的日益丰富,非法荐股行为不断攀升,既给普通投资者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也令券商苦不堪言。

个人信息泄露,是很多投资者成为非法荐股目标的源头。该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券商除了要对客户数据严格把控外,还要对投资者进行不间断的提醒,切莫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轻易加入所谓的荐股群。

家住北京的市民沈女士就是“非法荐股”的一位受害者。据沈女士介绍,某知名券商分析师于2016年9月,通过“内部渠道”发现她的账户资金量较多,便主动打来电话称,有一只新三板股票,市盈率很低,利润空间大,如果以当时的价格10元/股买入,可以在涨到60元/股至80元/股后卖出。该分析师还声称,有多位影视界明星与发行该股票的上市公司有直接利益关系。

随后,该分析师通过微信和短信等方式,指挥沈女士与对应的股票账户进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该分析师表示,交易对手方为上市公司,并非个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股后来主动摘牌,导致沈女士损失惨重,该分析师却通过委托交易从中套利,获得了巨额利润。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或从业人员,在违规情况下,向客户进行荐股,甚至引导交易或夸大宣传,使客户在买卖操作中出现损失,从业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客户也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偿。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构成犯罪,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将通过刑事程序进行追责和追偿。

非法荐股的宣传形式和实施手段日益多样化,监管层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强化。2019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发布最新一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将2012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予以公开曝光。

上述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监管层对非法荐股的打击力度逐渐增大,精确度也日益提高,但由于非法荐股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高、法律适用性存在分歧(涉及跨国犯罪)等特点,打击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希望有关部门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在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个人投资者也需做到以下几点。”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股海博弈并不是赌博投机;其次,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能辨别基本的常识性金融知识的真伪;第三,要拥有独立自主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对看似“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提高警惕;最后,要从正规渠道下载证券交易软件,谨防信息泄露,遇到类似荐股、炒股大神和冒充证券公司客户之类的电话或微信,在自身无法辨别真伪的时候,及时与开户所在证券公司联系,通过官方电话进行核实。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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