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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家族资产200亿”的女官员受审,被控受贿4375万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0-06-17 18:48:36 和讯名家 

  据海南一中院消息,2020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

  被控受贿4375万元

  张家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家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家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张家慧的亲属,诈骗案被害人的亲属,部分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曾被举报“家族资产200亿”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3月,重庆市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她曾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2年开始担任海南省高院副院长。

  视频截图

  去年4月,张家慧被卷入一起敲诈勒索案。她和丈夫刘远生的日常言行被一名男子悄悄录制成音视频,并威胁要将它们发布在网络上索要钱财。张家慧的丈夫先后三次转账50万元给涉事男子,其后选择向警方报案。

  视频截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同样是法学博士、法官出身,曾历任海南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海南高速(000886,股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海南唯舍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举报人表示张家慧、刘远生夫妇身后的这些企业总资产保守估计至少200个亿。

  去年11月30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显示,经查,张家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在私人会所宴请他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张家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善于伪装,品行低劣,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当时“海南政法”通报表示,查明,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经评估,目前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雷士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

  张家慧简历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重庆万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历任四川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待分配;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编辑|何小桃 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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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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