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其进行的一项基于公开数据的研究,企业更换审计师的做法在中国相对常见,且发生过债务违约的企业在违约前三年内更换审计师的比例更高。
惠誉在审查了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中国境内债券违约公司的审计师记录后发现,约有125家境内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债务违约。其中78家公司能在万得上查到违约前四年间每年的审计师记录;而这78家发行人将近一半在违约前三年内更换过至少一次审计师,这一比例高于中国境内债券发行人中观察到的整体一般水平。尽管发行人变更审计师可能有合理的理由,例如成本原因和并购等,但违约公司相对更频繁地更换审计师可能表明存在某种共性。
国内证券交易所不要求审计师定期轮换,仅对聘请的审计公司合伙人实施了五年连续审计限制。不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下属央企有五年轮换审计师的要求,并可视不同情况予以延长。在地方政府一级,审计师轮换通常只是推荐做法,而非强制性要求。
惠誉的研究还显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7年营收排名前十的审计事务所于2013年至2017年间在国内债券发行人审计业务中所占市场份额合计为37%。排名位于前十中的国际四大事务所- 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和德勤,总计占有5%的市场份额。在债券违约的125家公司中,有39家公司未提供可用于研究的审计师记录。在其余的86家公司中,只有两家由四大事务所审计,另有19家由排名前十的其他公司审计,其余65家则由排名前十以外的较小审计公司审计。
自2011年以来,26家发行人的境外债券发生违约。这些发行人中有八家公司在违约前三年内至少更换过一次审计师;其中四家(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嵩天集团有限公司和盛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违约前一年更换过审计师。在26家境外债券违约的发行人中,有15家在违约前一年由排名前十的审计公司审计;排名前十审计公司所占比例较高可能是由于这些发行人大多在海外注册或上市,通常会聘请四大事务所或其他全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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